(一)考生按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获得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学分达到专业计划规定的需要,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延期毕业已达到规按期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需要;
(二)考生获得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须在同一个考籍档案;(三)考生须用已注册考籍档案申请毕业;
(四)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获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五)申请本科毕业考生,须持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以下统称“前置学历”),“前置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注册可查;
(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自考上半年本科毕业时,其“前置学历”须在毕业当年6月30日之前在教育部完成电子注册。2、考生申请毕业步骤及需要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管理软件(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未注册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1.时间:11月20日-25日(8:00-22:00);
2.需要: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按需要筹备有关材料。(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时间: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11月26日(9:00--11:30);2.需要:考生本人到所选报名点认真核对“河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信息确认单”和“河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成绩确认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当场提交材料。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12月2日17:00(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看)。
(四)毕业生电子比对结果复议:电子比对结果发布后,考生如有疑义,可根据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规定时间申请复议。(五)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与证书领取日期
1.发布时间:2025年1月6日17:00;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证书领取日期: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3、申请毕业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逾期不予受理。(二)申请本科毕业考生,须持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以下统称“前置学历”),“前置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注册可查。“前置学历”未通过核查的,依据提示需要筹备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不真实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置。(三)其它毕业有关规定,请查询《河北高等教育自考考籍管理工作细节》。